关于推荐成都大学财务处
参评四川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27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成都大学财务处参评四川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校财务处以“为学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根本目标,“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为支撑,将“优质服务”贯穿始终,为推动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财务处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要求,执行财经法规和纪律,内部控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和提高。坚持改革创新,统筹规划,建立分级财务管理体系,采用预(决)算评审制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引领资金投向重点项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被市财政局以简报方式予以宣传和推广,获得高度认可。2013年学校整体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获得市财政局教科文系统第一。与学校专家组合作的高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被省教育厅列入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打造了一支学历更高、专业更精的财务队伍。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实行大厅化服务以来,不断提升软硬件服务设施,师生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全国高校系统产生了较大影响力,被国家、省、市多家媒体报道。财务处在2016年学校服务满意度测评中获得第一,连续三年获得学校年度考核“优秀”, 2015年获得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3月8日至3月13日。
凡对推荐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或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600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84616636
成都大学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