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信息公开年报

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23 00:00:00 浏览: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的相关要求,我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11-2012学年度学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本学年是贯彻执行《办法》的第二年,学校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予以高度重视和广泛学习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权利,按照及时、全面、准确的总体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办法》

组织全校各单位认真学习《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各二级单位站在学校战略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序地开展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校内各级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校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构建较为完善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组织体系,切实做到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始终把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健全工作制度为着力点,制定《成都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不足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打造信息公开平台

通过努力,学校现已形成了以“两代会”、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内广播、宣传橱窗等载体为主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目前,学校各二级单位除必须保密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机构设置、办事指南、队伍建设、规范制度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

(五)加强校内二级单位网站建设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专门组织力量对各二级单位的网站进行评比。各二级单位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辅助平台,截至目前45个党群、行政、教学、直属业务单位均已建立起自己的网站。学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学校主页提供链接),成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查阅学校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总体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发展规划、招生考试、学生管理、财务与资产制度、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等12大类进行了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2年重点公开了以下信息: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招生就业、干部任免、教学科研情况、学生表彰奖励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与载体

学校通过以下形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学校主页及二级页面;每年出版《成都学院年鉴》,每半个月出版一期《成都大学报》,以及不定期编印文件、各种指南等;遍布校园内的校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2012年印发了《成都学院简报》11期、《信访来访情况简报》2期。同时,学校还通过网站与各二级单位的网站主页,以及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群、校园贴吧、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搭建起覆盖校、院(部/处)两级的载体明确、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网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校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绝大部分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评价较高。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学校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学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时还比较滞后,今后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要求,确保及时发布。

(三)学校将进一步研讨某些类型信息公开与否的界定方式,如某些级别的会议纪要、人事财务问题等。

(四)以建立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为契机,协调学院、部(处)等校内二级单位共同搭建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