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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06 00:00:00 浏览:


20122013学年度,成都学院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大力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拓展、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办法,扎实稳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健全组织机构

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沟通协调、检查监督、信息汇集、上传报送、网站更新维护、处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切实做到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始终把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健全工作制度为着力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不足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打造信息公开平台

通过努力,学校现已形成以“两代会”、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内广播、宣传橱窗等载体为主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目前,学校各二级单位除必须保密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机构设置、办事指南、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专门组织力量对各二级单位的网站进行评比。各二级单位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辅助平台。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遵循以公开为主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纪委、监察、审计工作类信息。学校网站设置专门的网页,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工作类信息,包括廉政风险防控、法制教育、干部审计、纪委(监察处)主要工作办事流程等方面。开辟专栏,公开信访工作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组织工作类信息。包括中央精神学习、学习实践工作、“创先争优”专题、群众路线专题、党建工作、干部任免、干部任前公示、干部考察推荐、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干部培训教育等方面。在学校网站上开设专门网页,公开学校组织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服务指南,并公布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学生工作类信息。在学工部(学生处、团委)部门主页上,开辟包括学生教育、学生就业、学生创新创业、学生资助、学生活动公告、日常管理、公寓管理、国防生培养、素质教育、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学生奖励与处分、学生竞赛等信息。

(四)人事工作类信息。在人事处部门主页上,开辟相关专栏,包括人才引进与培养、教职工培训、教师聘用、师资队伍建设、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管理、教职工服务保障工作等方面,以方便访问者及时、准确获取所需人事工作信息。

(五)招生工作类信息。在教务处和招生网中,开设了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录取规则、招生咨询等内容。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相关要求,坚持做到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阳光工程落实到位、招生宣传广泛开展、招生进程严格有序、调整计划使用透明,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有序进行。

(六)财务工作类信息。包括财务处服务指南、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税说明、科研预算执行、学生学费等方面。学校每年都通过教代会和工代会上的《财务工作报告》向全校教职工公开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和当年预算编制情况,并在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主页中将学校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和当年预算编制情况予以公开。

(七)国有资产工作类信息。包括公用房管理、实验室与机房、国有资产统计、设备管理、设备采购和验收等方面。通过成都市招标采购网和学校国资处网站向社会公开。

(八)其他工作类信息。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校友工作、工会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对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绝大部分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评价较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学校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学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时还比较滞后,今后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要求,确保及时发布。

(三)学校将进一步研讨某些类型信息公开与否的界定方式,如某些级别的会议纪要、人事财务问题等。

(四)以建立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为契机,协调学院、部(处)等校内二级单位共同搭建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