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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师资信息

成都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规定

发布时间:2015-11-01 15:47:45 浏览:


一、适用的对象: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当符合相应的年龄要求:教授和博导为50岁以下,博士为45岁以下。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在校服务期至少8年,按与学校所签引进协议,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完成引进协议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引进人才享受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见附件)

      四、其他规定:

          1.提供给引进人才的安家补贴原则上到校后先发放30%,其余的按服务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分年计发,或按聘期分阶段考核后结算;

          2.引进人才系夫妇,且双方均为本文规定的引进人才,其安家补贴按高的一方标准和另一方标准的1/2执行;

 

       附件:引进人才享受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009414


附件: 1 · 引进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