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成都大学学风建设及
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版》、《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第35号令)、《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和学术管理,促进我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我校建立了以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为核心、各学院教授委员会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科学设计学术委员会内部组织结构,理顺学术委员会与校内其他学术组织的关系,是我校推进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现将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学风建设及学术委员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1. 学术委员会章程及议事规则的修订
学校建立了以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风和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制定了《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成大发〔2017〕11号),2021年对2017版《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即将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章程确定了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同时涵盖学校各学科门类;确定了在学校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研究,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以及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等事项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授权的学术组织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各学院(所)设置了学术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相关学院的学术委员会章程,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运行良好。
2. 《成都大学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规范》的修订
学校科技处制定了《成都大学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规范》,目前正在结合近期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修订,补充了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的部分内容和增加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以更好地规范我校的学风建设及科学研究,修订版待上会审议。
3.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的构成
2020年,由于部分委员工作变动,为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功能,需调整学术委员会委员;但受疫情影响,未能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成都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以请示报告批复形式调整了23名教授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因学校机构调整,结合学校目前实际,正进行学术委员会名单调整工作,目前已初步遴选了《成都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册》。根据规定,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负责人的教授,不少于总数的1/2;根据规定,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4。
4. 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院(所)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项上发挥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校学术委员近年来在学术事项上发挥了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重要职权。在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方面;在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和学术道德规范方面;在组织规程和章程制定方面均通过审议评定。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学术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向相关部门征集议题,内容涵盖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研究生培养等多个方面。